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和涉及相关事宜;负责全市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客运站以及水路运输行业等经营许可;负责全市客运企业和车辆以及船舶船员的相关证照核发、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公共交通、汽车租赁及机动车维修等道路运输辅助业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及相关业务企业的源头安全监管工作,并对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实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负责调查处理客货运输、水路运输、维修经营纠纷,受理服务质量投诉;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保证指令性计划运输任务的完成;承担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营运性运输量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信息网络建设实施工作;参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标准实施、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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