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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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4-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昌都市决定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时间:2023年4月11日-10月31日
   重点整治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征集问题线索:
   针对以上五个方面问题,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反映问题线索。
  (一)电话:
    12345政务服务热线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
    12389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
    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电话:(0895-4831442)
    行政执法监督电话:(0895-4922564)
    行政复议咨询电话:(0895-4919375)
  (二)信函:
   通信地址:西藏昌都市司法局(昌都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854000)
   其他事项:
  (一)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应当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以便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核实、办理。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二)本次专项整治不受理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不干预司法活动。对收到问题线索,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昌都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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